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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農業首都品牌戶認證管理要點附件一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三十日生效,請 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7/4/6
發文日期:2017/4/6
發文字號:府農務一字第1062507371號
主旨:修正「農業首都品牌戶認證管理要點附件一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三十日生效,請 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「農業首都品牌戶認證管理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縣各鄉鎮市農會、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
副本: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行政處文書科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(生物科技系戴守谷老師)、本府農業處
附件:
  • 1.農業首都品牌戶認證管理要點
  • 2.附件一農業首都品牌戶徵選條件
  • 3.附件二農業首都品牌戶標章使用契約書
  • 4.附件三農業首都戶證書
  • 5.附件四農業首都農產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
  • 6.附件五、金標章及綠標章之規格及圖示
  • 7.附件六生產紀錄簿
  • 8.附件七農業首都品牌戶展延申請表